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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当我们对委托租赁契约的有效性进行核实时,必须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首先,应确认契约中是否具备了由委托人亲自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函;其次,核实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完整无误。
任何非委托人亲自签名的租赁契约均为法律上视为效力待定的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当事人的承认,方可正式生效。
根据现行法规,未获得相关授权而进行的签署行为,必须经过当事人的事后承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作为当事人,其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发出催告通知,要求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明确表达是否追认该协议,如果被代理人在此期限内未做出回应,则将被视为拒绝承认该协议无效。
若在协议正式生效前,即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第三人(协议的受让方)具有撤销该协议的法定权力。
此时,撤销协议的行为也必须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二、已经解除租赁合同但对方不搬走,可以请法院执行
由于租赁协议已届满而未能执行搬迁事宜,可选择在向法院提交诉状后申请实施强制执行,当租赁期限到期以后,若双方均无意续签却仍有租户滞留不愿离开,倘若双方无法通过和解达成共识,出租方向法院起诉便成为一项必要手段,此类情况下出租方应有权利要求租户迁离该租赁住房,并且需连带支付自租赁期结束之日起至实际搬离为止的使用费用(按照双方曾经约定过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还可以请求租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倘若法院做出最终审判,尽管租户仍未按照判决执行,仍然拒绝搬离,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赔偿损失,这主要取决于该合同中对此事项的具体约定。
因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处理纠纷时,原则是遵循当事人的意愿,即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原则,除非在无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关于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租金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拥有合法占有权力,一旦经由占有权人要求办理房屋手续后,依然予以拒绝,这种情形可视为严重违反刑法中的非法入侵住宅罪。
若在此过程中未曾给他人带来实质性伤害损失,按照法定程序,罪行显著微小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同样存在。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通常不会采用法律手段起诉擅自进入民宅者,而是把重心放在从民事层面上解决产生的矛盾争端。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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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网小编基本案情:2009年9月26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上诉人将位于深圳市某某区某某广场第某某栋裙楼半地下某某层某某号的商铺出租给被上诉人作商业用
房屋拆迁拆迁方可能会向每个需要安置的房屋所有权人下发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安置补助费,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钱,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若是被拆迁方不需要安置,那么就不需要支付安置费。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助一人多少?1、房屋拆迁拆迁方可能会向每个需要安置的房屋所有权人下发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安置补助费。具体可能会获得的补助费用为以下费用相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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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门面出租合同指的是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也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门面出租合同时要仔细约定合同内容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关于什么是门面出租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期,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比例具体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为订立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的,约定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以订立日期为生效时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租房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租赁房屋合同中的违约金的数额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不可以找派出所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的受案范围。涉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派出所解决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