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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4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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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期,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

1、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期,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超过最长期限合同是否有效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4、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知道:房屋租赁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续租事宜,续租期限仍不超过二十年,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均需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公平的租赁环境,如发现一方有违反相应义务的事项时,另一方可要求其更正,如对方未予更正,可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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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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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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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包括合同制的民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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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包括合同制的民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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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合同可以撤销呢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样的合同可以撤销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买卖合同质量约定不明要怎样办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卖合同质量约定不明要怎样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买方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邓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责任等等。 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鉴定。

合同逾期违约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逾期违约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逾期违约责任的追究首先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逾期履行违约惩罚进行追究,如果没有约定应当参考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计算。 如果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怎么写 首先需要写明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其次需要写明房屋的相关信息,包含了具体的地址以及价格面积等等,最后还需要写明付款的方式,以及其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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