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其它合同纠纷 > 售电合同履行期内允许转让吗

售电合同履行期内允许转让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9 11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供电、供水部门和用户要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供电、供水部门要按合同约定向用户供水、供电。而用户要向供水、供电部门支付费用,那么售电合同履行期内允不允许转让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售电合同履行期内允许转让吗

售电合同履行期内,能不能转让,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定义及强制缔约义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二、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供电人将电力的所有权转移于用电人的转移点。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性,电力的生产、供应与使用同时完成,这就使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如果供用电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近十多年来,由于用电人参与电力设施的投资建设,电力设施投资多元化已呈发展趋势,供用电双方根据这一特殊性,在实践中形成并确定了以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作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用电人为单位时,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为该单λ变电设备的第一个磁瓶或开关;在用电人为散用户时,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为进户墙的第一个接收点。上述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售电合同履行期间,能不能转让要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文书推荐:转让股权范本  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供电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供电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供电合同中供电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特邀律师:
孙超 13691255677

孙超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端企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企业法律顾问网主办律师,北京诉讼律师网首席律师。 孙超律师组建的北京安和律师团队下设安和房产律师团、安和婚姻律师团、安和继承律师团,专门承办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家族企业传承、分家析产、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事务,是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以“安国和家”为终极目标。 团队律师均为专业从事婚姻、继承、房产纠纷的执业律师,团队律师绝大多数毕业于北大、清华、中国政法等国内一流大学法学院且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社会阅历。近10年来,团队律师成功代理房产、离婚、继承案件上千起,分析和总结出了各地法院法官判案的规律和经验,成功为上千位当事人打赢官司,实现诉讼目的。我们比法官更了解法官!详细>>

在线咨询
靳双权 13426037149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继承、拆迁、合同、婚姻、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借名买房、腾退返还、确权、排除妨害、确认效力因借名购买经适房、两限房、房改房、商品房,出资人主张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解除借名合同,出名人主张合同无效、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继承、遗嘱无效、遗赠、时效、翻建、共有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瑕疵诉请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时效丧失诉权;因子女参加翻建要求确认共有,因赠与合同与遗嘱冲突产生适用纠纷。婚姻、析产、离婚协议、赠与、赔偿、婚后财产纠纷、转移财产、贷款、恶意串通婚前或婚后购置房产、父母赠与或借贷、合资购房;家庭析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赠与撤销或过户纠纷;婚姻过错精神赔偿;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用房产恶意抵押、恶意串通隐匿财产。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军产房、央产房、经适房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房改时超标、借用工龄、多占房屋、因报销供暧费更名产生确权及腾退、分割纠纷;集资房、回迁房无法办产权证,军产房买卖无效、无法继承分割产生争议;央产房无法上市;经适房转让无效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合同解除、阴阳合同卖方以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逾期付款诉请合同无效或解除;买方诉请过户或违约赔偿或以善意取得要求履行,或以新政、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征收、拆迁、腾退、棚改、析产、安置房、居住权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确认拆迁违法;拆迁安置房分割、居住权确认、空挂户权益、权利人去世利益分割;公改私确权纠纷。小产权、以房抵债、工程承包、宅基地房买卖确认小产权、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及赔偿,以房产买卖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及诈骗、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损失赔偿因各种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如因欺诈、胁迫而撤销;因主体要件欠缺确认合同无效,因履行障碍需要解除,而追究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细>>

在线咨询
  • 美容服务是什么合同关系

    2024-05-27116 人看过

    美容服务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所谓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在美容服务当中,如果美容机构的行为不是通过约定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因违约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是返还医疗费用。关于医疗美容纠纷怎么维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医疗美容纠纷怎么维权1...

  • 2024服务合同纠纷是否能请求死亡赔偿金

    2024-05-27196 人看过

    服务合同纠纷一般不能主张死亡赔偿金。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因此,单纯的服务合同纠纷是不会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的赔偿的。关于服务合同纠纷是否能请求死亡赔偿金的问题, 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民法典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2024-05-27172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互联网服务合同后,出现合同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 保洁合同可以转让吗

    2024-05-24162 人看过

    原则上一般商事合同可以概括转让。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转。关于保洁合同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保理人可以作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吗

    2024-05-24147 人看过

    保理人可以作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等服务。保理人作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保理人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关于保理人可以作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对于技术合同合同的签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内容。关于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哪里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关于技术合同包括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专利纠纷可以私了的。关于专利纠纷是否可以私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方的合同丢了的,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或者合同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该机关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关于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装修押金不退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因为装修押金与物业费交纳并没有直接关联,二者需要分开来处理,装修押金不退的处理具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定当事人责任。关于装修押金不退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鉴证日期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对双方所立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鉴证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关于合同鉴证日期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商家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如何进行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家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如何进行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家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处罚是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警告、罚款等处罚。 法律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个人房屋转租过程中需注意的关键事项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个人房屋转租过程中需注意的关键事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当我们将私人房产进行出租时,务必对租户的身份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这其中包括核查其身份证件、护照以及驾驶证等种种有效文件。 此外,我们还应当详细地询问并了解租户的职业状况以及他们将要入住房屋中的人数等具体细节。 更进一步来说,为了确保安全,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前往公安机关查询租户的基本信息。 其次,作为房东,我们不仅需要关注租户对于房屋的使用情况,同时也要确认他们是否存在涉及违法经营活动等潜在风险。 一旦察觉到任何异常情形,我们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汇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我们应尽可能避免租给那些只打算短期租赁的人士,例如仅计划租住几个月的人。 然而,若决定将房屋出租给这样的群体,那么务必要格外审慎,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我们以至少半年为最长限度来进行房屋租赁的合约制定。 同时,我们不应轻易擅自调整租金价格。 合理且稳定的租金价格可以帮助我们吸引更多的租户,从而保持住房市场的稳定性。 如果频繁变动租金,可能导致租户无法长期租赁房屋,进而使得我们寻找新的租户所需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到,房产的租赁期限绝不能超过20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租赁期限一旦超过此上限,超过部分将会被视为无效。 因此,在签署租赁协议时,我们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保证其最长不超过20年。 同时,提醒大家注意,租赁行为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仍可通过续订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关系,但是新的租赁期限从续订之日开始,同样应当限制在20年之内。

配料表少写了配料如何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配料表少写了配料如何处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食品配料表不全,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法律规定食品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注明配料表。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合同倒签是否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倒签是否有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倒签有效。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对于倒签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或者公共利益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对方违约能起诉法院吗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对方违约能起诉法院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对方违约能起诉法院,在合同违约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